香坊区法院民事案件“云庭审”开庭

2020-03-24 14:03:59来源: 香坊区法院作者: 高伟

  【黑龙江旅游食品网】(李雪梅   高伟)香坊区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秉承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疫情期间,引导当事人“线上”开展相关诉讼活动,使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推动信息化建设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3月23日上午,香坊区法院第一办公区第八法庭,法官、书记员准时到庭,人民陪审员、案件双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则在家中利用手机或电脑登录云间庭审系统,参与了这次疫情期间的庭审。

  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目前,被告在湖南,被告诉讼代理人在宁夏,如现场开庭则需提前到哈尔滨,经过14天的隔离期,这种方式不但不利于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而且给庭审的正常开展增加了不可预测的风险。承办法官赵梓月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确定了“云庭审”方式开庭。为使庭审更加高效有序,庭审前,法院技术人员指导当事人安装端口、上传证据,检测网络和硬件设备,保障庭审画面流畅、声音清晰。

  庭审中,法官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诉讼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权限,宣判庭审纪律。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双方通过网络现场进行了证据交换、笔录核对及电子签名等各个步骤。历经一个多小时,一场同步录音录像的在线庭审顺利结束。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香坊区法院充分借助信息化建设成果,认真总结并努力践行“线上”庭审模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