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

2020-01-31 19:46:27

      本网讯(高伟)1月31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省领导小组指挥部、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介绍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和公众关注的问题。
省领导小组指挥部:部署防控工作情况
      连日来,省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总指挥王文涛同志连续主持召开指挥部专题会议和视频例会,部署防控工作。
      关于医疗救治工作。指挥部决定,利用现有省及哈尔滨市两家传染病医院,建立相对集中的救治医院,对确诊患者特别是重症患者进行集中治疗。同时建立两家备用医院,其中过评估决定建设省中医药大学附属二院哈南院区传染病医院,目前正加快建设,预计2月15日前基本具备满足集中收治能力,投入使用。
      关于物资保障工作。目前,全省正抓紧从各国各地调运口罩、防护服等医用物资。同时加大生产力度,向生产企业派出工作组,确保口罩、酒精供应。将根据需求,保障医护人员的防护服、口罩、酒精以及人民群众防护需要。在优先保障医护人员防护物资基础上,有计划、有组织地在定点药店投放口罩,满足群众基本防护需求。
      关于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已安排了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部门做好蔬菜运输储备、日用品供应等工作,及时补充货源,确保不断档、不脱销。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
      关于“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工作。在高速公路设立检查站进行体温检测、防疫筛查。有的高速公路路口经评估也要实施关闭,确保防控安全。各市地在普通国、省界设立检查站。
      关于舆论宣传工作。新闻媒体将开通网上热线咨询,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科普知识,二是预诊预检,三是心理干预疏导。并在媒体开辟社会捐赠栏目,向社会公开。
省法院: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全省各级法院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省法院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罚、保障功能。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安全稳定。强化责任担当,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判人员承担具体案件审判工作。提前组织力量,加强对涉疫情相关犯罪及法律规定的研究,确保精准适用。上级法院加强对此类案件的审判指导,确保案件审理取得良好效果。
      第二,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制发《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经济和社会秩序、侵犯财产、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等9类36种犯罪。依法从快审理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在准确把握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加快办案节奏,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盗窃、诈骗、抢夺、哄抢、侵占疫情防治救援物资,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治职责等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行为,从速快审快判。
      第三,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充分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工作的引导制约作用,确保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顺利审结。加强与医疗主管、卫生防疫、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解决案件审理中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准确把握相关专业知识与案件定罪量刑之间的关联程度,形成打击合力。
省公安厅:严厉打击12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全省公安机关疫情防控、维护稳定、严打违法犯罪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12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强化社会面管控,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查处了一批编造虚假信息、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等与疫情相关违法犯罪,22日以来,公安机关办理有关疫情方面违法案件72起,行政处罚73人,其中行政拘留49人。积极配合卫健、疾控等部门,全力地遏制疫情发展蔓延。下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紧迫任务,对《通告》中列举的12类重点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决不姑息,并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依法办案、依规办事也欢迎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打好人民战争。我们还将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全力做好数据分析核查、公安检查站点执勤查控、重点场所部位管控等工作,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措施,坚决维护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决打贏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