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多部门联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2020-01-29 22:09:41

      本网讯(高伟)1月29日下午,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第二场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健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介绍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并回答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问题。
省财政厅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迅速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月23日,迅速将首批疫情防控救治资金和医保基金3930万元拨付到位。
      二是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对于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实行“特事特办”,打破常规流程,明确应急采购程序,建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物资能够第一时间送到最急需的地方。
      三是制定财政补助政策。按照国家对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规定的一类补助标准,明确予以“顶格”补助;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明确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省级财政视情况给予补助。
      四是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采取特殊的报销政策,对确诊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五是落实医护人员保障政策。明确对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明确了相关费用列支渠道。
省市场监管局禁止交易野生动物和活禽
      一是实行“两个禁止”。禁止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的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建立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检查清单,实行全覆盖检查,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报告。目前已检查农贸市场和超市2228家次。禁止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野生动物和圈养宰杀活禽。对所有正在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全面检查,保障食品安全,已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4963家次。
      二是加强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会同公安、农业农村、林草、药监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发挥协同作战优势,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已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自1月27日起对13个市(地)进行联合督查。
       三是加强群防群控。积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在市场张贴、悬挂“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标语和宣传画,在餐饮服务单位张贴“不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及野生动物的承诺”,在互联网和传统媒体上发布消费提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征集违法线索。
省卫健委:集中收治患者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收治”治疗原则,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所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进行相对集中收治。在省会哈尔滨市,实施省市共同防控,执行“2+2”策略,即两所定点医院+两所后备收治医院。前一个“2”是确定黑龙江省传染病院和哈尔滨市传染病院为哈尔滨定点收治医院。省传染病院负责集中收治所有在哈省属医院及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医院接诊的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哈尔滨市传染病院负责收治其余所有在哈医疗机构接诊的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省传染病院全部腾空后可提供病房306间,可收治疑似患者239人或确诊患者560人,哈尔滨市传染病院全部腾空后可提供病房122间,可收治疑似患者120人或确诊患者2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