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挥民政保障职能不让贫困人口脱贫掉队

2020-01-06 16:13:59

  本网讯(高伟)1月6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发布:一年来,民政战线全面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积极关注和回应龙江百姓的热切期盼,多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新进展。

  聚焦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职能,不让一个人在脱贫道路上掉队

  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省内各地将2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救助范围,对接脱贫攻坚总要求,完善低保认定办法,出台了单人保、大病保、延时保、人户分离保等针对性措施,将救助制度精准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确保稳脱贫、真脱贫。

  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要求,实现了18个边境县全面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省所有县区城乡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救助服务“均等化”。同时,在原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9项救助制度基础上,新增殡葬救助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制度,将我省社会救助项目升级为11项,从各层面兜实兜牢民生底线。

  社会力量帮扶作用更加凸显。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志愿服务人员参与脱贫攻坚,编织多位一体共扶同帮集群网,一年来,全省829个社会组织积极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共投入8982万余元。广泛动员慈善力量助力灾区生活自救,捐赠物资价值约420万元、志愿者参与5600余人次。

  聚焦服务特殊群体,稳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让百姓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坚决办好民生实事。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连续第13年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同时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加大对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及时启动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截至12月底,全省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0万人,累计支出低保资金52.6亿元;供养10.6万特困人员,累计支出供养资金7.7亿元;累计临时救助17.7万人次,支出资金1.7亿元;截至11月底,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1.5亿元,惠及957万人次。

  积极发展儿童福利。将社会散居孤儿和机构养育儿童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月1150元和1550元,增幅分别为64.3%和41%;将因父母重度残疾、服刑等原因导致事实监护缺失的4大类困境儿童纳入与孤儿同等保障范围,拓宽了保障覆盖面。因地制宜加快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全省有64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7787个儿童之家挂牌。

  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1亿元,52.7万残疾人受益。“福康工程”“龙江爱心工程”等助残项目扎实推进,实现全省贫困县、村困难重度残疾人受助对象全覆盖。

  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打通基本社会服务堵点、痛点,为百姓办事带来“新气象”。

  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融合发展,满足百姓养老“刚性需求”。增加养老机构床位供给,完成“百大项目”养老打捆项目投资1.2亿,全年新增床位达1.52万张,全省养老机构达到1850家。强化社区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全省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达1662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达1137个。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机构风险隐患清除、服务质量达标升级。与广东、辽宁、吉林签订旅养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候鸟旅居养老南北合作,举办第六届中俄博览会养老专场活动,进一步叫响天鹅颐养品牌。

  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整治,用治理成效温暖困难群众的心。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六精准”,全面排查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重点家庭4.6万余户,有效解决“脱保”“漏保”问题。强化社会监督,全面推进群众办事流程知晓率、低保申请受理率、审核低保入户调查率、审批低保公示率达到100%。

  综合施策送惠于民,让殡葬服务质量提上去、价格降下来。积极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治理,大力推进殡葬延伸服务和殡葬用品降价,丧葬费同比下降15%-25%,全省完成减费降价累计达7100万元。增加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和供给,3年100个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建设规划得到稳步推进。

  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婚姻登记服务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完成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的补录工作,共补录档案数据724万条,实现了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实时打印,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