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壮丽70年龙江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显著

2019-10-18 16:47:37

  本网讯(高伟)10月17日,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活动,举行生态文明建设成就专场发布会。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东旭,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建路,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丛丽,黑龙江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赖晓峰,介绍了黑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成就。

(发布会现场)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东旭:

  黑龙江紧扣生态安全主题,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强省”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努力建设好、保护好和利用好生态资源,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在龙江大地描绘出一幅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绿色生态画卷。

  全力推进国土绿化。黑龙江省70年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7亿亩。通过义务植树、国有造林、集体造林、个人造林、行业造林等多种方式大造人工林,铸就绿色长城,保障生态安全。1978年启动三北工程以来,经过五个工程期建设,范围已扩至全省12个市、70个县、1056个乡镇,工程建设区域辐射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9.4%,已累计造林保存面积4484.12万亩。

  2003年,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颁布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很好地保护了全省湿地资源。截至目前,全省有自然湿地面积556万公顷,约占全国湿地面积的七分之一,有国际重要湿地9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10处,湿地公园78处,湿地保护区11处。

  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黑龙江省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持续加大对盗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东北虎、东北豹、丹顶鹤等珍稀濒危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分布范围不断扩大,丰富的野生动植物种群扮靓了龙江多彩的生态空间。

  近年来,黑龙江省全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区和集体林权制度三大改革,林草机构改革和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同步推进,组建了龙江森工集团和伊春森工集团,几十年来的“政企合一”体制被打破,理顺了林业和草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实现了对“山水林田湖草”一张图管理、一盘棋治理,为全省自然生态资源的有效保护、管理和利用奠定了有力的体制机制基础。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建路: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方针,黑龙江省加快形成资源节约集约的管理和利用方式,提升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围绕高质量发展,保障用地需求,第一时间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百大项目用地服务的意见》。完成保障百大项目用地325个,达到75.5%。哈佳、哈牡高铁,绥芬河机场、三江平原灌区等重点工程项目顺利落地。支持哈尔滨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三年来,全省供应土地33200公顷,有偿收益779亿元。

  打响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保护区内矿权退出及处置意见,签订退出协议89个。配合完成排查整改问题“大棚房”12057个,整治面积2996亩。全省关闭注销小煤矿367个,排查整改砂石土矿1570个。

  实施生态高产黑土耕地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黑龙江省作为国家试点开展了全域耕地质量和产能评价工作,优、良等地占全省耕地的98%。

  有效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实施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今年计划安排资金41.92亿元,建立了地灾防灾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预案,多年来保持地质灾害“零”死亡记录。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丛丽: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丛丽表示,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统筹推动蓝天、碧水、净土、原生态、美丽乡村“五大保卫战”,注重把治标与治本统筹起来,把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统筹起来,把打好标志性战役与带动整体工作推进统筹起来,构建了“省级领导联系推动、督导部门牵头负责、责任主体具体落实”的组织推动体系,18位省级领导分别负责相关攻坚任务,省委书记抓秸秆禁烧,省长抓水源地治理,高位推动环境问题整治。

  2018年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85天,降幅达78%;聚焦水质提升,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稳步改善,四大水系整体水质逐年向好;加强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有效保护了黑土地。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强化自然保护区管理,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确保龙江宝贵的自然生态空间不受侵占。目前,黑龙江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达到49个,位于全国第一。

  黑龙江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赖晓峰: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赖晓峰表示,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提升。

  聚焦城镇居民饮水安全保障,系统推进供水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省县以上城市建成投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90座,总处理能力达2.36万吨/日,其中,焚烧发电厂8座,处理能力6400吨/日。目前全省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专用车辆3719台,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794座,收运能力达1.89万吨/日。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7%和65%。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哈尔滨、齐齐哈尔等7个城市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在3150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启动试点工作,在148个街道、427个居民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共涉及居民约30万户。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现已建成投入使用,新增处理能力500吨/日,初步形成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确定了哈尔滨市方正县等10个试点县、非试点县的59个乡镇和189个行政村作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地区。截至目前,全省大部分县(市)已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范围覆盖了8522个行政村和34300个自然屯,分别约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95%和自然屯总数的98%,1901个行政村达到了国家有设备、有技术、有队伍、有制度、有资金的“五有”治理要求,929个行政村已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有7335个行政村已配备专兼职保洁员3.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