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本网讯(高伟)18日上午,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黑龙江省民生情况主题发布。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小妹回答了中国食品报记者提出的问题。
(中国食品报记者 高伟)
中国食品报记者:刘局长,您发布中提到,要着力解决社会关心关切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请详细介绍有哪些具体工作举措?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小妹)
刘小妹局长:感谢新闻媒体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有力宣传。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心关注的问题。让学生吃的安全、让家长放心托底,是我们神圣的职责和共同愿望。对学校有食堂和定点供餐单位的,我们主要是把好“四关”,做到“两个公开”。
一是把好许可的准入关。要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校长(园长)本人。重点把控场所布局流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设施设备是否与加工食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是否按要求设置专区和专用操作场所。二是把好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进货关。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联合教育部门推行米、面、油、肉类等大宗食品原料实行公开集中招标、定点采购,保证食材来源可控、可追溯。 三是把好食品加工制作关。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控制食品加工流程,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防止加工过程中出现食品污染。 四是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业,每天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晨检并记录。
(发布会现场)
两个公开:一个是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1月底前要达到80%,明年底全省覆盖率要达到100%。通过“明厨亮灶”让学生家长随时进行看得见的监督。另一个是将供餐单位和托管机构信息进行公示。定期在官方网站公示获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信息,已公示供餐单位67家,托管机构2674家,方便学校和学生家长选择。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通过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和明察暗访,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管档案,要求经营者作出诚信守法公开承诺,不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不合格“五毛食品”。通过一系列举措,让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担起来,守法经营意识强起来,监管执法严起来;让营养安全的食品伴随孩子们健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