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部湿地旅游联盟成立形成旅游新格局
本报讯(记者高伟)7月15日,黑龙江省东部湿地旅游联盟在鸡西市正式成立。这是黑龙江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在黑龙江省旅游工作推进会议上“构建火山湿地旅游板块”的部署和黑龙江省长王文涛沿乌苏里江流域调研时“联合发展湿地游”的要求,推出黑龙江旅游资源整合的重大举措,对开发东部湿地旅游意义重大。
(黑龙江东部湿地旅游联盟成立启动仪式)
黑龙江东部湿地旅游联盟由鸡西市牵头发起成立,联盟的成立标志着黑龙江省旅游业形成新格局,对整合黑龙江省旅游资源,提升湿地景观产品质量、规模和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作用。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侯伟(右)向鸡西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洪涛授旗)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侯伟、鸡西市委书记张常荣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鸡西市市长于洪涛宣读《龙江湿地旅游联盟倡议书》,联盟各成员单位分别做了表态发言。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成林、省旅游投资集团党委书记孟利、鸡西市副市长尚德龙、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武安、省林业和草原局总工程师孙伟滨、佳木斯市副市长郭雪梅、双鸭山市副市长赵励军出席成立大会。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侯伟讲话)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侯伟在讲话中说,成立龙江东部湿地旅游联盟,是落实王文涛省长在东部调研的指示精神,实现生态强省、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的重要举措。联盟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有序开发东部湿地旅游产品。要积极设计研发湿地研学、科考、自驾、避暑、度假、康养等旅游产品,为旅游者提供具有浓郁龙江特色的湿地旅游产品。
二是要加强区域联合融合。东部地区要打破区域壁垒,实现旅游产品的连点成线,把整个区域联盟作为湿地总体品牌推出,要防止近距离雷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积极整合区域内历史文化、特色民俗,把特色文化根植于旅游产品之中,实现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
三是要加大旅游营销推广力度。东部湿地联盟的成立,有助于优势互补,产品互通,信息共享。有效的内部合作机制可以形成旅游营销推广的合力,形成龙江东部旅游发展的集群效应。
(鸡西市委书记张常荣致辞)
(鸡西市市长于洪涛宣读《龙江湿地旅游联盟倡议书》)
鸡西市委书记张常荣在致辞中说,东部湿地旅游联盟的成立,根在保护、重在发展、贵在连心、成在持久。用三句话表达对联盟成立的美好祝愿:第一句话,愿我们共同努力,把龙江的大湿地建成生态宜居的好家园;第二句话,愿我们共同努力,把绿色的大生态做成金山银山的好产业;第三句话,愿我们共同努力,把联盟的大家庭结成携手发展的好伙伴。
(双鸭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赵励军出席活动)
(佳木斯市政府副市长 郭雪梅出席活动)
东部湿地旅游联盟由鸡西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成。旅游联盟拥有七块湿地:兴凯湖湿地、珍宝岛湿地、东方红湿地(鸡西),挠力河湿地、七星河湿地(双鸭山),三江湿地、洪河湿地(佳木斯)。
(中国黑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孟利发言)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张成林发言)
东部湿地旅游联盟将围绕以下6方面开展合作:
共同加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
贯彻落实国家湿地保护政策和黑龙江省“生态强省”战略目标任务,强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加大湿地保护宣传、研究和环境教育投入,拓展社会参与渠道,促进湿地生态成果全民共享,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科学规划实施湿地生态旅游,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维护龙江东部湿地群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效益。
共同规划设计精品线路和旅游产品
组织各联盟成员单位,对接市场需求,深入挖掘联盟内各湿地的独有特色,以不同节点为入口、出口,科学组合,串起各湿地,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出不同玩法的“湿地游”精品旅游产品,满足游客的多样化需求。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武安发言)
(黑龙江省森林和草原局总工程师 孙伟滨发言)
共同开展营销推介
联盟成立后马上着手研究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举办龙江东部湿地旅游专项推介活动事宜。定期或不定期赴省外客源地城市进行联合营销推介。联合开展广告宣传, 充分利用联盟本地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旅游官网和自媒体资源,全面展示各方旅游形象。各方互为旅游目的地,积极引导和促进本地居民赴其他方旅游,鼓励旅行社、自驾游车友会等互组互送客源。
共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打造龙江东部特色湿地旅游产品,组织联盟各方在各自湿地景区内规划建设自驾游营地、汽车小镇和房车小镇,按照统一规划,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满足域内外自驾游客的需求。共同推动异地租车业务开展,联盟各方共同与神州租车公司等运营企业开展合作,在本区域内引入自驾车租赁业务,实现联盟整体范围内游客异地租车、还车。
共同推动旅游企业合作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对各方旅行社给予一定奖励等,促进联盟区域内外各类大型旅游团队组织游客输送。鼓励联盟各方旅行社、A级以上景区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共同开发经营联盟各方之间的旅游线路和产品。联盟各方对盟内旅行社团队应在门票价格、住宿价格等方面给予最低折扣,并保证相互间实行折扣一致、平等。
共同推动旅游市场管理合作
联盟各地旅游市场管理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管理合作,相互协作处理区域内旅游服务质量案件,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