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公证+行政执法”新模式
2024-10-21 16:34:10
为充分发挥公证在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黑龙江省集贤县司法局创新谋划,围绕全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积极探索“公证+行政执法”新模式。
公证员对执法文书送达进行公证
近日,集贤县司法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执法案件的过程中,由于某个体工商户由他人代管,实际注册经营人不在本地,且不接听电话、不提供本人邮寄地址,无法将违法通知书、事先处罚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至当事人,致使案件停滞,影响了行政执法效率,针对这一情况,司法局第一时间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指派公证员参与执法文书送达全过程,通过发挥公证处的中立、证明、监督、服务等作用,有效解决执法文书送达难题,为行政决定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全程“伴随式”参与执法文书送达,帮助执法人员更加规范地完成执法程序。
下一步,集贤县司法局将持续探索“公证+行政执法”新模式,对执法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文书送达、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等各项事务进行全过程跟踪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保障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而进一步预防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为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法治集贤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王樵志 记者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