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汤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黑龙江省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小汤圆”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创建于2019年,其发展历经了从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拓展到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困境儿童的保护,从个案办理到综合履职,再到现如今从刑事检察职能保护拓展到“四大检察”综合司法保护。旨在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一“朝阳产业”。
近年来,汤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通过建机制、求创新、聚合力等系列举措,持续深化未检品牌创建,确保未检工作谋到新处、干到细处、落到实处。
“平台+机制” 工作谋划有高度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意识,该院联合佳木斯市检察院未检部门、省检察院驻汤原县乡村振兴工作队,采取联合会商、联合办案、联合培训、联合服务、联合观护、联合宣传的六联工作机制,倾力打造汤原县院驻鹤立镇中心学校法律服务站和小汤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两个平台,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扛起基层检察工作责任,实现未检工作从上至下一体化,助推基层院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年末,该院“小汤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获评“黑龙江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今年4月,该院被佳木斯市委、市政府评为“促进佳木斯高质量发展建设先进集体”。
“履职+合力” 法律保护有力度
该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与县妇联、教育局、民政局等9个相关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试行)》等4项制度,进一步督促各相关部门及从业人员履行责任义务。
该院梳理总结县域内发生的多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规律特点,针对旅馆、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等特殊场所存在的监管盲区,向市监局、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2件。
“惩处+挽救” 打击犯罪有尺度
坚持“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原则,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现已有19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在该院“小汤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监护督促、分级矫治,其中有4人考上了大学。此外,还有6名未成年被害人在该中心接受司法救助、沙盘治疗、情绪宣泄治疗,摆脱了心理阴影,重新回归校园。
同时,为防止惩戒缺位,落实落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充分应用未检法律监督模型,以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创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实施其他违法行为法律监督模型”,通过使用该模型发现线索并成案1件,及时撤销对该案件涉罪未成年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总结+研讨” 案件办理有深度
深挖每一起涉未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成果,深入探究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中的短板弱项,针对每次发生的涉未成年人案件,组织调研专班进行深度研讨剖析,及时发现综合履职线索。
该院就办理的校园欺凌案件,对于被告人未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的情况,参考研究全国各地典型案例,开展了深度学习研究,最后决定进行民事支持起诉并得到当地法院支持。
该院课题《从检察机关介入校园欺凌事件探析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发展路径》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并荣获省院今年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二等奖;研究成果《对未成年人犯罪“宽与严、惩与防”的思考》在中国西北政法大学期刊《中国刑事辩护》刊载。
“案例+宣传” 以案释法有温度
以突破案件受理环节、突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突破延伸至被害人子女的“三个突破”打造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精品案例。
在一起“丈夫杀妻”案提前介入环节中,该院针对他们留下的一对未成年子女以“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他们申请了3万元救助金。与县慈善会及被救助人签订三方代管协议,根据发放计划向未成年人按时分期发放,确保救助金科学合理使用。
该案的办理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县人大代表、高级中学副校长潘琳,在全省两会期间接受采访,表示为汤原检察未检工作点赞。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充分利用驻鹤立镇中心学校法律服务站和“小汤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两个普法宣传阵地,邀请师生、家长及多家相关单位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交流、沉浸式体验,加强法治宣传,该院未检品牌的诸多经验做法多次发表于国家、省、市级媒体平台。
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擦亮未检工作品牌,让“小汤圆”持续温暖照耀每一个孩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