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检察院:通过检阅五张“卷”协调督促抓实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25 22:32:11

  本网讯(高伟 康弘基)己亥岁末,庚子新春,当人们沉浸在万家灯火、合家团圆的美好时刻,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悄然袭来,打破了节日喜庆的氛围。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所有成员对全国各地不断攀升的疫情确诊数格外忧心,前方一例例疫情消息如同鼓点般一声声敲击在他们的心中,设身处地去想,假如疫情蔓延,人员密集、空间封闭的看守所就是最关键的风险点。如何筑牢疫情安全防线,让高墙远离病毒威胁,成了该院全体班子成员的头等大事。

  塔河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丕义任组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兰成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监管场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看守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的方案》积极落实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严格监督塔河县看守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这个新春,注定不同寻常!

  终于,红色疫情警报响彻兴安,疫情来势汹汹,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无数“逆行者”们奔走前线,塔河县英勇的医护人员轻装上阵,赶赴湖北疫情一线进行增援。

  灯光暗淡、群星闪烁,皎洁的明月高悬夜穹,将清冷的银辉洒在疫情前线正在执行道路交通管制的干警身上,倒映出公检法三机关的众志成城。与此同时,塔河县检察院应急领导小组也早已完成了对塔河县看守所疫情防控监督部署。

  实地检“阅”,监所管理防疫“卷”。

  疫情防控期间的塔河县看守所,肃穆沉重中又硬生生揉进了紧张压抑。塔河县检察院应急领导小组利用该院参与道路交通管制的巡逻便利,不定期深入县看守所,针对在押人员聚集存在的潜在传染风险,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着重对看守所“收押”、“监管”“食品”“药品”“卫生”等多个环节,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同时,详细了解了全部干警和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体温情况,提醒值班干警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安全。

  出入检“阅”,来往人员防疫“卷”。

  该院应急领导小组对看守所新收押人员和出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摸排,要求看守所加强进出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院和公安机关相关防治管理办法把好入口关,停止提讯、律师会见,限制亲情会见。对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试、体表检查,对所有外来车辆进行查问来源,车体消毒,杜绝把疫情带入监区的潜在风险。新入所在押人员实行14天以上隔离关押,同时,全面排查有无外地返乡人员或与外地人员有直接、间接接触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暂缓收押。如发现新入所在押人员有发热、畏寒、乏力等症状,及时送医就诊、及时向县检察院反馈,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科技检“阅”,智慧检务防疫“卷”。

  开辟“专网通道”,运用技术手段,想方设法保障案件办理能够顺利进行。早在2019年初,该院就已利用检察工作网搭建完成了远程提讯系统,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协助各院打破地域限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使办案更加便捷高效。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非紧急案件,建议办案人或者辩护人与在押人员采用实行书面沟通,其他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如需提讯塔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一律通过远程提讯系统进行远程讯问,同步传送双方图像影音,避免交叉感染。该院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配合其他业务科室或者兄弟院做好远程提讯工作,保障远端“面对面”讯问顺利,视频画面清晰,讯问过程连贯。

  监督检“阅”,检察建议防疫“卷”。

  为促进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杜绝监区疫情隐患,该院向塔河县看守所正式下发了2020年1号检察建议,要求严格执行公安部监管局规定的民辅警全封闭式管理,采取三班倒工作模式,一班执勤,一班备勤,一班隔离;加强监管场所的通风和消毒,每天由专人对监区、监室、门把手、蹲便器、水龙头等特殊场所、特殊部位进行两次以上消毒;对在押人员食堂进行3次以上全方位消毒,采购食材由专人专车负责,购买食材进行消毒后第二天方可使用;经常对干警进行教育和心理干预,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

  云端检“阅”,日常监管防疫“卷”。

  “你好,请你将看守所今天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干警和在押人员体温检测和身体情况报送给我,谢谢!”“执勤干警全部在岗,均按要求佩戴口罩,监管场所和食堂上午已消毒一次,下午将二次消毒。”疫情期间,塔河县检察院与县看守所建立了疫情防控信息“日通报”制度,除非在押人员发生紧急情况,该院干警原则上不得进入监区与在押人员接触,检察干警每天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日常检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看守所提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刑执检察监督不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