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第六场新闻发布会

2020-02-03 20:48:20

  本网讯(高伟 李钊仪)2月3日下午,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六场“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医大一院、中华围产医学分会,介绍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并回答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问题。

省教育厅:利用网络平台,停课不停教、不停学

  一是调整开学时间。经省政府同意,1月28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学(开园)时间提出明确要求。第一,全省各类幼儿园,2020年2月17日前不得开园,具体开园时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第二,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暂按原定3月2日开学时间执行。如有调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第三,普通高等学校,3月1日以后开学,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同时,反复重申严禁中小学假期到校、严禁高校学生提前返校、停止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取消或推迟各类考试、活动,各种聚集性活动应停尽停,切实加强校园管控。

  二是架起“空中课堂”,实现“停课不停学、不停教”。1月28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中毕业班级2020年寒假答疑辅导管理的紧急通知》,全省普通高中毕业班级学生将集中到校答疑、辅导调整为线上进行。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提供高三复习课公益资源,主要由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大庆实验中学,这两所省级示范高中的高三骨干教师开设复习课,供全省其他学校的学生、老师免费收看。第二,提供远程教学公益技术,主要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提供名师直播系统,学校可借助这个技术,用自己的老师为本校学生答疑、辅导。第三,前两种方式都不采用的学校,可以借助QQ、百度云等网络平台远程技术,组织毕业年级教师对学生开展线上答疑、辅导。

  三是提供心理辅导服务,让学生能平心安心学习生活。2月1日,我们开通了两部心理咨询热线电话,45位专家组成的团队每天8时至20时,为广大师生和社会民众免费提供心理辅导服务(热线电话:15546080012,15546010012)。2月2日,在线对全省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高校辅导员7200余人进行了紧急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培训。

  四是倡导室内运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2月2日,省教育厅组织有关高校专家编创并利用官方微信平台,推送了“室内锻炼健身操”视频,省教育政务新媒体联盟成员纷纷转发,帮助广大师生消除压抑感,提高抗病免疫力。

  如果到3月2日,疫情还不允许学校开学,省教育厅将启动应急预案,整合技术和平台,优选课程和资源,确保全省大中小学各学段、各年级均采用线上教学的方式开课,落实教育部“利用网络平台,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的要求。

省人社厅:着力推行“不见面”服务

  一是“不见面,网上办”。部分人社业务可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龙江人社APP、黑龙江就业D图和各地人社部门网站等进行办理。

  二是“有咨询,请致电”。12333人社咨询服务热线提供全天候人工或自助语音服务,随时欢迎广大服务对象致电咨询或查询。

  三是“有诉求,网上说”。如果服务对象有诉求需要向人社部门反映,可以通过黑龙江省网上信访大厅、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平台、黑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等方式安全便捷地反映,人社部门将及时受理诉求。

  四是“办社保,可延期”。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会延期办理。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在疫情结束后延期补办。

  五是“非必要,不窗口”。无紧要事项,建议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尽量延期到人社服务窗口办理业务,尽量选择“非接触式”办事途径,减少现场办事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省医疗保障局:

  一是“网上办”。加强医保网上服务宣传,多渠道公布网上服务网址,设置专人对网上服务使用进行指导,让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在网上办理人员新增、续保转移、退休、缴费明细查询等业务。

  二是“手机办”。让参保人员足不出户接受自助备案、自助查询等手机APP和医保微信公众号提供的医保服务。

  三是“电话办”,广泛公布医保咨询服务电话,办事群众可通过电话、加微信传材料等方式,获取一对一指导、答复等服务。

四是“及时办”,对于救治

医院救治患者的情况动态调整基金预付额度。

“延期办”。延长居民医保缴费期,至疫情彻底解除

五是。同时,将参保人员2019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延长至2020年底。

  六是实行“长处方”。为减少患者到医院开药次数,降低感染机率,对病情稳定的门诊特殊疾病、特殊治疗患者按卫生健康部门规定适当延长处方时间。

  七是“远程办”。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和诊疗,对救治医疗机构进行远程培训,做好系统维护和费用上传工作。

“放心办”。

八是做好医疗保障经办大厅室内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消除经办场所疫情隐患,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整洁的服务环境。

省公安厅:严管公共场所立即停业停课

  一是省厅治安总队作为牵头单位,召开全省视频调度会,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配合市场监督、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公告中提出的麻将馆、歌厅、舞厅、游戏厅、网吧、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足疗、酒吧、茶庄、咖啡厅、球馆、健身房等休闲健身场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补习班等教学场所,立即停业、停课。

  二是将此项工作交由省厅党委派出的由厅级干部带队的11个督察组,全面督导各地“九小场所”关停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加大暗访工作力度,由省厅治安总队派出3个由总队领导带队的暗访组,深入全省重点市县,对各地贯彻落实第二号公告情况进行暗访。

  四是依法严厉查处利用行业场所从事赌博、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从检查和暗访的情况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第二号公告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九小场所”进行排查,宣传在疫情防控期间关停场所的利害关系,同时指挥部的公告内容也得到了广大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目前此项工作正顺利进行,取得较好效果。

省疾控中心:做好老年人疫情防控

  一是做好居家老年人的疫情防控。根据居家老年人的特点,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老年人及其家人科学认识和预防疾病,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村医的作用,重点做好留守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做好社区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基层服务人员和志愿者要帮助老年人做好防护,尽可能避免老年人聚集和集体活动,认真做好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为老服务场所的消毒及空气净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发热老年患者要立即转诊到定点医院就医。暂停老年活动中心(室、站)和老年团体的活动,这也是对老年人的健康负责,希望老年朋友能够理解,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三是做好入住机构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各级疾控机构要指导老年康复、护理等机构做好在院老年患者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院内感染。加强对养老机构内所有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传播权威疫情信息,普及科学防控知识,指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同时也要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

哈医大一院:关于母婴防控建议

  1.现阶段,要关注体温,做好防护,尽量不要有疫情接触史,尽量把自己两周内的上述情况梳理清楚,以备应急状态下应用。如果出现需要就诊的情况,可以迅速到医院看急诊,尽快通过接触史和发热的排查,及时进入产科就诊和办理入院。

  2.在家防护要做到:勤洗手,多通风,尽量不要吃生冷食物,合理饮食,适度活动(避免导致胎儿过大,增加危险),外出务必戴口罩。有条件的在家参加“线上”健康教育,掌握孕产知识。

  3.去医院就诊,尽量不要摘口罩,注意手卫生,可能的话戴手套。在没有洗手的情况下,不要去触摸口、眼、鼻等处,尽量减少在医院停留的时间。注意手卫生,回家后要及时更换衣物。